201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者:李朝静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919

各年级、各团总支:

接学生处通知,为做好2016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年级、班级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对象及资助标准

1、对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16-17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人。

三、注意事项

1、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

2、材料提交: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签名栏必须手写,表格请勿改动格式。

3、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017日下午5:00将申请表(见附件二)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团总支汇总好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