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两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张华发布时间:2014-09-30浏览次数:1272

 

 

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的评审通知

各年级、班级:

接学生处通知,现正式启动“伯藜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两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伯藜助学金

1、项目介绍

“伯藜助学金”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于2014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同时,根据基金会要求,学生处将成立由受助同学组成的“伯藜学社”,以集体形式开展互助与公益活动,感恩回报社会。其宗旨是:互助、助人、奉献。其目的是增强陶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意识,培养具有爱心、奉献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

2、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14级学生

3、资助标准

    “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肆仟圆(4000元)人民币。土木工程学院可申报4人。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2014年认定的我校贫困生);

(5)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a.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b.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c.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c.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d.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e. 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f. 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g. 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h.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5、申请方式

学生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附件中的申请表(除签字外,一律用打印版本)。学校评审结束后统一通知拟受助学生在基金会网上进行申请。

6、评选方式及程序

差额评审

(1) 108日(上午11:00前)我院2014级新生主动提出申请并将申请表提交辅导员舒老师,同时学工系统完成申请;

2108-10日(晚21:00前)辅导员为评审组组长,组织班主任、班指导、学习督导员、团总支等广泛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并且保存好评选过程的原始记录(参与人员需签字)

31011-13日,名单院内公示(学院网站,本科生专栏);

41013日完成材料签章、报送学生处;

7、材料要求

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包括:

《江苏陶欣伯助学金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版)》

以及别的家庭情况证明材料

 

二、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

1、项目介绍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下称“奖助学金”)是由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基金”)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旨在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包括贫困生助学金和奖学金,此次进行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审。

2、资助对象

我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在读2013级本科生。

3、资助标准

2013级本科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两年(通过基金会面试并且第二年年度考核合格等),土木学院可申报4人,但学校将按照1:1.5比例筛选。

此次进行的是贫困生助学金评审,奖学金的评审将于20153月份进行评审。奖学金的基本要求为:

1)获得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

2)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无首修不及格。

4、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质量优良;

2)经学校认定的该学年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需提交家庭所在地方有关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来自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孤儿、残疾、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重病者优先考虑;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遵守法纪,无不良习惯。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5、申请方式

学生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个人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对该项助学金的认识、个人的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生活等方面,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填写《新基助金申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6、评选程序

1108日(上午11点前),个人按照申请要求,提交齐备的申请给年级辅导员孔老师;

2108-10日,年级辅导员担任评选小组组长,以我院928日晚完成的“基金会秋季奖助学金(批量)”答辩结果排序为依据,组织班主任、团总支广泛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并且保存好评选过程的原始记录(参与人员需签字)

31011-14日,名单院内公示;

41015-16日,完成全部材料签章,提交学生处。

7、材料要求

《新基助金申表》、《新生分表》均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其余材料为纸质版。

咨询电话:025-5209057152090570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930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陶氏申请表.xls

 【新生評分表】新鴻基助學金东南大學2014-2015學年2013級候選人名單.xls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doc

 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表格一)範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