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定位于聚焦前沿基础领域,集聚创新资源展开重大科技攻关,旨在解决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如高层建筑、大跨桥梁、空间结构、交通枢纽等)在地震、强风、火灾、爆炸四类主要灾害作用下的智慧防灾减灾与应急管控方面关键技术难题。
二、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根据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国际学科的发展趋势,确立其学科方向和布局,鼓励和提倡多学科的交叉研究。
三、联合实验室受科技部主管,内部规章制度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充分借鉴学校既有实验室成功运行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并推行责权利统一、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能保证持续创新和不断提高科技水平的高效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并设立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3名和秘书2名。
四、实验室接受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拨款以及社会各界的赞助;同时,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的各类科研经费。
五、实验室的总体发展目标是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国际学科前沿,开展城市智慧防灾与主动应急及其相关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建设“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国际一流联合实验室。全面提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和应急管控能力,大幅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并助推中国成为智慧防灾与管控领域的全球引领者;促进多学科交叉协同创新,把实验室打造成为引领重大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行业的基础性研究基地;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将实验室建成灾害防治与管控方面高层次人才培养和聚集的平台,助推土木工程、智慧防灾、大数据、安全管理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实验室的建设,要以支撑“一带一路” 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目标,积极服务 “一带一路” 创新之路建设,深化多主体、多层次 “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合作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基础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七、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规范和加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管理,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