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发布者:徐业守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222


一、   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

二、   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6位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名。

三、   学术委员会中依托单位的委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期满可以连任,但原则上不超过 2届,每次换届应更换1/3以上委员。

五、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

1.指导实验室确立发展目标、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基金申请;

3.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

4.审议实验室的年度报告;

5.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

6.通过讲学、互派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六、   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每年召开1次以上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2/3

2.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3.通过Email等方式与实验室保持日常的紧密联系。

七、    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八、    实验室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为学术委员会及时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

九、    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十、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实验室的工作。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经常性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其正常作用的成员,由室务会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免去其学术委员会成员资格。

十一、因工作需要,室务会可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