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条例

发布者:徐业守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182


一、申请与审批程序:

1.    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对国内外开放。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产业 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从城市智慧防灾与应急及其相关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者均可申请研究基金。

2.    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项目指南,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认真阅读《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研究基金资助课题指南》后,仔细填写《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研究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年年底以前交联合实验室。

3.    申请课题经学术委员及室务委员会邀请的评审专家评审,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批准方可纳入资助计划。研究基金的评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对批准资助课题,一般为二年,经费按年度拨款,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二、管理办法:

1.    批准的研究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仅供在本室进行的研究课题使用,其中包括: (1)课题研究费用,如大型仪器机时费,小型仪器的租用费,试剂、材料、加工费等。 (2)客座人员往来的差旅费、住宿费(原则上来一次报一次)

2.    该经费在东南大学校内进行财务结算,课题负责人掌握经费的使用权。

3.    批准的研究课题仅支付使用本实验室内部开放的仪器设备,对于使用本室以外的仪器费用,本课题基金不予支付。

4.    对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室合作的科学家给予支持,本室将提供各种优惠条件。

5.    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所共有,发表论文或鉴定成果应在作者单位中标明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将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作为第一作者单位的为最佳)、客座人员姓名及其所在的单位(凡仅在资助或致谢中标明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将不被作为成果收录,且将不作为继续获得联合实验室资助的依据)。

6年底结算时,未用完的,不自动续延,需下一轮开放课题重新申报。

7年底项目结题后,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开放课题,在下一轮开放课题申报时,实验室将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