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博士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阮杨捷发布时间:2025-02-18浏览次数:10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或我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7.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1.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研究生如实填写《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从研究生院学生工作主页下载https://seugs.seu.edu.cn/3703/list.htm

2.拟申请贷款研究生在321日前登录中国银行网银或者中国银行(手机APP),进行助学贷款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全攻略!》

3.拟申请贷款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并于321日前,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i.seu.edu.cn),在“学生服务”栏目内搜索“研究生助学贷款”,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后期会通过手机号码联系拟贷款研究生(详见附件1

4.4月上中旬,学校组织通过初审的拟贷款研究生进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签约,签约时拟贷款研究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5.4月中下旬,中国银行完成拟贷款研究生贷款资格的终审,并将助学贷款转账至我校研究生助学贷款过渡账户;

6.4月底,学校根据要求对贷款学生的在校状态进行最终确认,将助学贷款发放至研究生的中国银行卡(在我校财务系统登记的中国银行卡)内,发放金额为贷款金额,学校不会提前扣减学费和住宿费,上述费用由研究生收到贷款后自己缴清。

三、联系人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彭老师 025-83795966

中国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沙经理 025-58059820


附件1.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docx

附件2.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2025春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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