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渊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3-2024学年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三、名额分配

土木工程学院2021级、2022级学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19名;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学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选工作遵照大类工作组相关规定执行,大类名额共18个。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291200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辅导员:

1)《附件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学生电子成绩单(命名为“汇总表内序号+学号+姓名+成绩单”)

2.报名截止后,学院各年级组织评议,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17日前通过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4915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