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贲驰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1496

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28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体研究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现在我校研究生中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年度,我院可推荐不超过3名研究生(至少1名博士)至学校差额评选参评省“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推荐非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组织安排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均为差额评选候选人须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产生,由研究生院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四、其他事项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2.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请填写“省先进个人推荐表”、“省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只需要提交带有作者页即可),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汇总至一个PDF文件中,以上材料电子版均于411日下午17点前,由各年级汇总至学办217

 

 

学生办公室

202247

附件1.省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附件2.省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