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土木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院范围开展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二、评选标准
第一条 三好学生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优;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本学年各门课程首修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3.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第二条 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须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起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3.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4.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第三条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学生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2.除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评选,实行学生自荐和民主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民主评选
各班级由班主任召集班会进行民主评选,每班评出对应数量的三好学生候选人,评选结果报送各年级长。
2.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自荐,向各自年级长递交自荐申请,由年级辅导员召集团总支成员进行评比工作,报学生办公室。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行个人申请、学生办公室组织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请各班在9月17日24:00前完成班级“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上报至各年级辅导员(表格见附件1)。在9月18日12:00前将申请表(表格见附件2)交至各年级长,各年级长收齐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请各班在9月18日12:00前将申请表(表格见附件3、4)交至各年级长,各年级长收齐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9月18日18:30进行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答辩。
本次评选,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审核通过为准,推荐获评学生必须从网上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19日。
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转系转专业学生可在原院系提交申请(纸质版由原学院负责:请填写新学院学号;系统审核由新学院负责)。
五、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准),体育优秀(90分以上,三好学生标兵标准),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分别达到标准,宿舍卫生成绩需两学期平均分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附件: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