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度单项奖评选实施细则(本科生)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3667

根据《大学生手册》,单项奖为充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相结合而设立,我院2017年度单项奖将根据该年度里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评选。

一、基本条件

1、学年内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在良及以上;

2、根据奖项设置,学生应该热爱集体生活,在一项或多项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奖程序

1、奖项设置:具体名称、比例、金额请参阅《大学生手册》;

2、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院团委组成工作组讨论决定分配实施方案,组长(老师)由工作组共同投票决定;

3、各年级、班级根据方案分别由年级辅导员、班长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开展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并提交推荐名单至学办;

4、个人申请者提出申请后将电子申请表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并由辅导员对申请理由进行核对,然后交工作组讨论决定;

5、学办将获奖名公示在学院网站;

6、所有获奖学生进行学工系统申报,逾期未填写者自动丧失名额。

三、奖项分配

1、学习进步奖励:(奖项名称:学习进步奖)

学年绩点较上一学年提高1.5以上者可申请,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审核汇总。

2、体育竞技奖励:(奖项名称:体育活动优秀奖或社会工作优秀奖)

1)在2016春季校运会,按参赛选手得分高低排序,具体为:男子10分(含)以上、女子5分(含)以上300/人,男子3分(含)至10分、女子3分(含)至5200/人,男、女3分以下100/人。奖项名称体育活动优秀奖,由学生会体育部统一提交申请表,并交工作组审核

2)在院运会和拔河等体育节活动中获奖的个人和应奖励的班级,由学生会体育部统一提交申请表,并交工作组审核

3)在院系杯、新生杯及其他校级及以上体育竞技中做出贡献的俱乐部及个人,由学生会体育部统一提交申请表,并交工作组审核

3、社会实践奖励:(奖项名称:社会实践优秀奖)

1)在校团委组织的校级社会实践中获奖的优秀团队和个人,因校团委另有奖励,每个团队1人,因此学院奖励为100/人;

实践部统一提交申请表,并交工作组审核汇总。

2)其他院级优秀团队和个人,因院团委另有奖励,每个团队1人,奖励100/人;

实践部统一提交申请表,并交工作组审核汇总。

3)其他在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在院内评比中入围(即参与实践奖学金答辩但未入选的),每个团队2人,奖励100/人;

实践部统一提交申请表,并交工作组审核汇总。

4、志愿服务奖励:(奖项名称:志愿者服务优秀奖)

面向全院学生,奖励在校内外各类志愿者工作组织、服务等环节中有一定持续时间并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志愿者等,200/人。

要求:本年度内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超过一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个人提交申请,实践部审核汇总,工作组讨论,择优奖励。

5、文化素质类奖励:(奖项名称: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

1)在学校文教中心或教务处课外研学中心工作并对学院有贡献的同学,各2个名额,奖金100/人;

2)在其他院内外文化素质活动(含讲座、科普、新生文化季等)中对学院有突出贡献的,名额另订,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奖金100/人;

以上个人申请、年级辅导员审核汇总、工作组讨论、择优奖励。

6、各年级、班级、社团奖励:(奖项名称:社会工作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文化活动优秀奖)

面向全院各年级、班级、社团,用于奖励集体生活中为班级、年级社团做出贡献的同学。分为100/人、200/人,300/人三个档次,且都要涉及,奖项名称可以是社会工作优秀奖、文艺活动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此处评比不包含前述奖项中单列出来的部分

1)班指导、学习督导员:2100

214级:4000

315级:6000

416级:6000

517级:3000

6)学生会:1500

7)艺术团:1500

8)科协:1500

9)宣传中心:1500

10)团委部门:1500

11ASCE1000

此处评选中,班指导、学习督导员个人提交申请至年级辅导员审核;年级由年级辅导员召集班主任、团总支讨论班级分配细则,然后由各班班主任参与班级内的民主推选;社团由院团委召集指导老师、社团负责人讨论社团分配细则,然后由指导老师参与社团的民主推选

7、其他情况

评选过程中如出现其他情况,由工作组商议决定。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各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一项单项奖,奖励金额最高300元;

2、所有申请表皆电子版提交给年级辅导员;

3、院内通知动员时间:128日至10日;

4、个人申请及班级社团推选提交时间:1210日至1213日;

5、工作组审核时间公示时间:1213日至1215日;

6、学工系统完成时间:1215日至1218日;

7、学办对本次评选负有最终解释权。

附:2017年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单项奖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