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团总支:
接学生处通知,为做好2016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年级、班级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对象及资助标准
1、对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16-17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
三、注意事项
1、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
2、材料提交: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签名栏必须手写,表格请勿改动格式。
3、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0月17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见附件二)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团总支汇总好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