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统一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4-06-09浏览次数:468

一、         活动室简介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位于桃园4舍东副楼一楼,用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组织活动、讨论及会议等。活动室内有多处电源插座及多功能插座、无线信号、网线、空调、会议桌及凳椅40余只,活动室夜间不熄灯,为全院学生团体提供开展工作会议的平台。

二、         管理办法

活动室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统一管理,每周三对活动室进行整理及打扫。任何学生团队欲借用活动室,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相关负责人申请,原则上单次申请使用时间不超过3小时,不可连续3天申请同一时间段。活动室的借用情况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进行详细记录、管理和监督。

三、         管理条例

1)  活动室钥匙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和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保管,使用者借用钥匙需在使用结束后半个工作日内主动归还,不可私自持有(配取)活动室钥匙;

2)  使用者应爱惜活动室财务,不可破坏活动室桌椅、地板、空调及装饰等,不可随意移动活动室橱窗内奖状、奖杯。若发现活动室内相关家具、电器等发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将要求相应人员按原价两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3)  使用者应爱惜活动室卫生,保持活动室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将杂物、垃圾带走,椅子放入会议桌桌下,塑料凳全部叠放整齐;

4)  使用者应节约活动室用电,有节制地使用空调,离开后务必关闭日光灯及空调,锁好门窗;

5)  严禁使用活动室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6)  凡违反以上条例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在团委二级部门一个月的活动室申请使用资格,并由团委通报批评;

7)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由共青团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所有。

 土木团字2014-5号关于东辅楼会议室使用.docx

共青团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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