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宁波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综合实力位居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于2006年4月,现有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方向、道路与桥梁工程方向、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方向)、工程管理、建筑学等专业(方向),设有3个教学科研一体研究机构(土木工程研究所、工程管理研究所、建筑与城市规划研究所),3个专门研究机构(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建材与废弃物资源化研究中心、智慧低碳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学院的土木工程实验中心现有土木工程材料实验室、结构与桥梁实验室、建筑视觉艺术实验室等7个专业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投资1155万元,在满足试验教学项目外,还为学科建设及科研项目提供优质的试验条件。此外,还建有土木工程测试中心、宁波理工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产、学、研基地,积极开展纵横向课题和对外交流与社会服务工作。结构工程学科目前被列为宁波市重点学科。
学院积极引进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提供各种有利条件,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建立了一批梯队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人(专职教师44人),其中“三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教授(教授级高工、研究员)10人,副教授(高工)15人,讲师(工程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21人,硕士学位18人,在读博士3人。此外,还聘有名誉教授3人,兼职教授16人。
为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引进和充实学院的教学科研力量,诚聘各高校土木工程、建筑学和工程管理专业的优秀人才加盟,福利待遇如下:1、进入宁波市事业编制,享受宁波市事业单位的薪酬及社会保险等。2、为教授提供年薪15-17万元,安家费15-25万元,10-2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提供年薪10-12万元,安家费3万元,5-7万元的科研启动费;为博士提供年薪10万元左右,安家费2万元,3-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3、如入选学校青年骨干人才,在支持期内,每年另提供特岗津贴每年2万元,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含已获得的学校各类资助经费)20万元。4、根据房源,为引进人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一套供购买(博士、或副教授可申请100平方米左右,教授可申请120平方米左右住房),提供一次性免息住房贷款。在购房之前,提供过渡住房。或者,可根据宁波市人才政策的相关规定,申购宁波市政府提供的人才专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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