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1-09-09浏览次数:436

全校各院(系):

201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为了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计划性质与实施目的

1、计划的性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十一五”期间教育部为推动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全面启动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项目之一,是教育部第一次在国家层面上实施的直接面向大学本科生的立项、是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的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应注重“兴趣驱动,学生为主,注重过程”的原则。

2、计划的目的。计划的目的是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计划,目的是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训练学生在研究创新实践中逐渐学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锻炼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素质。

二、项目申报和立项

1、立项原则:立项过程中应切实贯彻学生兴趣驱动和自主选题的原则。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应紧贴学生兴趣,鼓励面向生产(社会)实际选题、面向教师科研选题、面向课程教学选题。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主持人与感兴趣的学生研讨和交流,组建合理研究团队。学校要以学生为主体,学院动员并组织学生填写项目申报书,由学生自己寻找或学院指定的项目指导老师(项目指导老师最多两人,其中第一指导教师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项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经费需求、时间安排、预期效果进行详细的指、审核。

2、项目申报:由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团队不得超过5人,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队或由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所在学院推荐组队)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或指导老师的研究课题中分解出的子课题撰写出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提出合作研究者的学科、专业要求等。

3、项目审批:包括项目评审、项目认定、项目批准等。经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申报表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着重考察学生对项目的兴趣、已有的知识积累或实践基础、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和学生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后,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经教务处认定和批准后报教育部备案。

4、经费预算:每个项目的平均研究经费预算为2万元(根据项目的类别分机械制作、电类制作、实验研究与土建模型、调研文管四类)。各院(系)应教育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以经济成本的观念,本着杜绝经费浪费的思想,严格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5、导师配备:各院(系)要给每个项目配备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鼓励企业研究人员担任导师或配备双导师。

6、研究年限:项目实施年限定为12年,项目结题时间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的倒数第二个学期完成,以保证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毕业设计。

7、申报时间:本次学生项目申报、指导教师意见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填写截止时间为2011915。请各院(系)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提出申报的同学须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申报表》。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的组织工作将在九月下旬完成。

项目申报网址:http:// srtp.seu.edu.cn或登录教务在线课外研学进入《国创、省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11年)项目研究申报表

指导教师需登录《国创、省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指导意见;

学院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需登录《国创、省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学院推荐意见;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9月10日

附件:“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11年)项目研究申请表”(样表

 

                                                东南大学教务处

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52090233   50290229


附件: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申报表(2011年)(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