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研究生核对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田文菊发布时间:2011-05-16浏览次数:990

 

在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过程中发现部分研究生信息不全,导致学位信息无法上报。现要求各位研究生在录入答辩申请前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的学位授予信息,确保信息规范、准确、完整,如因研究生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导致学位信息无法上报而引起的一系列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示一:入学前学历、学位信息需补填完整。(信息不全无法上报)
硕士研究生:
1、入学前为专科毕业,填写入学前学历为专科毕业,其余信息不填。
2、入学前为本科毕业,本科学历、学位信息需补填完整。
博士研究生:
1、入学前最高学位为学士,本科学历、学位信息需补填完整。
2、入学前最高学位为硕士,本科学历、学位及硕士学历、学位信息需补填完整。
 
重要提示二:学位论文主题词3至5个,主题词之间用逗号隔开。(少于3个或多于5个或标点符号错误,信息都无法上报。)
 
请各位研究生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与学位办联系,电话83795014。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