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10浏览次数:983

  

     根据“东南大学2010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以及各系主管研究生教育的系主任组成,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
组长: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
副组长:主管本科和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各系主管研究生教育的系主任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各系支部书记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复试、录取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           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以面试和审查为主,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
1)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考察:考生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学术经历和科研成果5-10分钟;然后回答问题,提问及回答问题的重点是考察了解如下方面:
2)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考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
4)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
5)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潜力;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上午8:30 —
地点:土木工程馆 203 室 ( 土木工程一组);
土木工程馆204室 (土木工程二组);
逸夫建筑馆811室 (力学、市政专业组)
逸夫建筑馆1301室(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组)
逸夫建筑馆1509室(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组);
四、           复试评分原则和标准(以百分制计)
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面试,面试小组成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聘请,由博士生导师和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博导不少于2人)组成,每个面试小组不少于5名成员。复试情况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当场对每个考生的报考材料及面试情况匿名打分,给出成绩和评语
报考材料打分与面试成绩打分按照满分各为100分计,复试成绩=0.4*报考材料得分+0.6*面试成绩分。每个考生最终的复试成绩=(各位面试老师匿名打分的复试成绩之和/(面试老师数))*组别系数;
组别系数按各小组平均分相同确定。导师不参加报考本人的考生的打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1/2)×(初试成绩/3)(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生为学位课程规格成绩均分)+(1/2)×复试成绩。
六、           拟录取原则
在初试成绩达到学院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原则上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导师参照考生在本专业的综合成绩在其培养基金岗位数内自主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
七、           培养基金等级评定原则
培养基金类别根据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在全院的排名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按规定原则上我院普通博士生享受各类基金A级的人数控制在30%之内;同时,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的普通博士生享受各类基金A级的人数控制在30%以内;
原则上,获得A级培养基金的考生须是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考生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发表文章,科研获奖等),此将作为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批的参考依据,
八、           要求考生提供的材料:(请于1118-20日,在土木学院逸夫建筑馆1505室交纳复试费80/人;提交准考证、硕士学位证书或有效学生证原件进行验证)
1. 专家推荐书两份;
2. 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及其它获奖证明,SCI、EI、ISTP收录论文请提供收录号
4. 外语水平证明;
5.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提供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进展报告)
6. 自我评价(800字左右)
九、           此细则适用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十、           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岚、田文菊,电话:025-83794727。
 土木学院         
                                                                         2009 年 11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