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4浏览:2528

各团支部:

校团委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持续全面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3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评选并表彰2023年度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为做好各项评比工作,各团总支、各团支部高度重视分级评比工作,以“为同学服务,对同学负责”为宗旨,安排好各环节工作,做到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由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申报和初评,院团委组织复评和公示。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32717:00之前自主申报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并将相关材料文件交至年级团总支处。3281230,学院组织申请优秀团干的个人进行现场答辩,校级优秀团员推荐由各年级自行组织,校级优秀团支部由院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推荐。院评选委员会由学办老师、专业课老师、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

(二)41日学院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研究生参照此评选通知,单独进行评选和公示。

三、上报材料要求(仅针对本科生)

1拟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在第二课堂系统申报,并于43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附件2),以“学号+姓名+申请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命名,发送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

2拟推荐的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在第二课堂系统申报,并于43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附件3),以“××团支部+申请优秀/红旗团支部”命名,发送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

3、各年级团总支书记于4314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附件4)以文件夹形式发至tumutwzzb@163.com


联系人:

聂老师13222087630(本)

贲老师18625189889(研)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2024.3.24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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