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3504

各年级、各团总支: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见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928(周五)1400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团总支书记收齐后汇总到各年级辅导员;

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9(周二)1400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团总支书记收齐后汇总到各年级辅导员;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30105期间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101014期间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

4、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5、原则上每人每一学年只能获评一项大额奖学金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四、评审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报名截止后,929(周六)学院组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截止后,由各年级自行组织评审。

3、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组织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召开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预备会,确定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时间节点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办法。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副院长、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

委员:5名教师代表、1名本科生辅导员、1名本科生代表

2、评审委员中的教师代表5名,在评审前由本科生代表从学院现有教师中随机抽取,且需保证每个一级学科有一名教师代表。

3、评审委员中本科生代表一名,由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自愿报名,在评审前由评审监察委员会主任在本科生代表见证下随机抽取。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不能同时担任评审委员。

根据以上三条确定了本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王景全

副主任:张豪裕、陆金钰

委员:

秘书:陈韵、王建梅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监察委员会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各系支部书记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监察委员会,对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与评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师生的投诉。

主 任:刘静

委 员:范圣刚、徐伟炜、徐照、姜益军、秦庆东、王燕华

秘 书:钱谊

电话:5209135452090571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8926

附件: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三: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