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级转系转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工作细则

发布者:王建梅发布时间:2017-08-24浏览次数:1775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2016级学生转院(系)、转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机教201760号文)精神,特制定我院关于2016级学生转院(系)、转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工作细则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一般按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进行,申请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分组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学生的知识面以及表达、交流、团队协作的能力;

2.考核专家组的成员必须是在职教师,且不少于五人,与被考核学生有利害关系的教师应回避;

3对于无需进行分组考核的专业,考核专家以记名方式进行评分(百分制),每位学生的考核成绩取各专家评分的简单平均值。考核结束后,组长负责对所在组学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当场汇总,经所在组全体考核专家签字确认后交给教学秘书;

4.对于需进行分组考核的专业,考核专家以记名方式进行评分(百分制),并以此作为排序的依据。考核结束后,各分组应提交所在组学生的考核排序(注:对分组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排序,直接提交其考核成绩)。各分组考核排序为第一名的考核成绩按90分计,排序为最后一名的考核成绩按70分计,其他排序则以等差数列方法确定其考核成绩(注:分组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其最终考核成绩即为分组考核成绩)。

  

土木工程学院    

201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