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离校须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1-11-09浏览次数:2234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江苏省教育厅下发,每人的学号与就业协议书编号相对应,一人一份。协议书一式四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第一联交给单位,第二联自己留底,第三联交给学校,第四联交给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就业协议书有复写功能,填好第一页后面的几联可以直接复写。

四联均要用人单位盖章(有些单位往往只盖第一联)。

就业协议书每人只有一份,请同学们签协议前慎重考虑。

2、落户函

有部分城市对毕业生落户有附加要求,毕业生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开具落户函。需要开具落户函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

另外,留在南京工作的同学,档案关系放在省人才的需要省人才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档案关系放在南京市人才的需要开具接收函。

3、关于离校手续

答辩后先提交相关的答辩手续,而后开始办理一系列的离校手续,先办理学院的,再办理学校的,最后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凭毕业证领取学位证)。

学院有下列离校手续需要办理:

1   向院资料室杜亭老师(1401)提交毕业论文;

2   除管理和市政专业,其他专业的同学均需到实验中心(结构试验室)办理相关手续;

3) 到教务秘书处(1510)作废学生证;

4) 党员同学到党委秘书张蔼玲老师(1513)处转党组织关系;

5) 填写学位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连同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到学办(1408);

学校离校手续自09年起改成网上办理,每位同学具体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可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的离校系统查看,总有六个项目,即图书馆(一楼)、后勤管理(宿舍管理员处)、档案馆(答辩后尽快提交PDF版的论文终稿等待审核)、财务处(五四楼三楼)、就业办(五四楼二楼领取报到证,务必记住白联要交学办)和保卫处(沙塘园食堂旁102户籍科,凭报到证开具户口迁移证)。

 

土木学院学办